外国人(包括所有持外国护照的人)、台胞,进入西藏,必须办理由西藏自治区旅游局(TTB)签发的“外国人入藏旅游批准函” 。
办理地点:
西藏旅游局驻各地的指定办事机构,或者所在地的旅行社。
所需资料:
办证时需提供本人护照(或台胞证正面和背面)及来华签证或复印件。内容包括: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国籍、职业、供职机构、护照号码及签证种类和有效期。
基本信息(包括姓名、国籍、年龄、性别、职业、护照号码)、进藏路线、大致游程时间、旅行意向、联系地址和电话等资料的提交,可以通过电话或传真或E-mail。护照首页和签证的复印件的提供,可通过传真或E-mail。
所需时间:
一般会在7个工作日,得到入藏的有关确认手续。
在收到客人的护照和签证复印件后通常可即刻签出“外国人入藏旅游批准函”。
西藏旅游局相关机构特别说明:
虽然只需要3个工作日审核签发入藏批准函,但考虑到与客人相关的机票、酒店、向导与车辆等旅游事项的安排预定工作,请尽可能早一些办理申请手续,以便就入藏旅行线路、时间、地点等有关资料得到相应确认。
由大陆内地城市进藏的客人,须凭进藏确认函原件购买进藏机票和车票。
由加德满都入藏的客人,须凭进藏确认函在中国驻尼泊尔大使馆取得签证或加注并购买机票,办理入境手续。
欢迎关注域龙旅行,了解更多关于西藏旅游的资讯。